莺飞草长,百花齐放的三月里,公共绿化作为乡村振兴在基层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不仅美化了环境,也愉悦了居民心情。然而,有人却起了歹念,打起了将月季景观花木偷回家,种在自家小院独自欣赏的念头,这一做法既违背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3月15日,河南省汝阳县公安局陶营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绿化带观赏花木案件,抓获4名盗窃树状月季的“偷花贼”。
3月16日,陶营派出所接到温先生报警,称3月15日在陶营镇小北西村进行道路绿化时,发现村部临葛路路口刚种植的观赏月季树被盗了两棵,于15日晚补种后,16日清晨工作时发现又少了4棵,单棵月季树价值200元,被盗6棵共计价值1200元。
简单了解情况后,陶营派出所所长王尚辉、教导员苗红桥等人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资料和走访群众很快锁定陶营镇柿园村的4人有较大作案嫌疑。
3月19日,副所长马兵兵带领民警将正在家中吃饭的余某涛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根据犯罪嫌疑人余某涛交代:3月15日其到陶营镇小北西村快递点取快递时,看到公路两边种植的月季十分喜人,便“暗暗”记在了心里。当晚他在和同村的田某朝、孔某飞喝酒时,说起白天看见路边的月季非常好看,提议“拔”两棵回家,三人一拍即合,遂趁着月色开车到临葛路小北西村部路口拔了两棵月季放到车辆后备箱内,扬尘而去;3月16日,余某涛的又一朋友刘某到家做客时看见其院里偷来月季树后“赞不绝口”,便让余某涛带路也去“拔”一些,二人遂于当晚0时30分左右,由田某朝驾驶车辆,刘某、余某涛再次到上次偷盗地段拔了4棵月季带回了家。